友谊商标转让形式:合同转让与继承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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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商标转让形式:合同转让与继承转让

作者:双鸭山鑫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11-05 08:04:49

在商标领域,友谊商标的转让是一个涉及法律与商业策略的重要过程。商标转让不仅关乎品牌的归属权变更,还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市场地位和品牌价值。本文双鸭山商标注册代理将重点探讨友谊商标转让的两种主要形式:合同转让与继承转让。

一、合同转让

合同转让是友谊商标转让中最常见且最为直接的形式。它指的是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通过签订转让合同或协议的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从而实现商标的所有权变更。

‌特点与流程‌:

‌明确性‌:合同转让通过书面形式明确规定了转让的具体内容、价格、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确保了转让过程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

‌有偿性‌:通常情况下,合同转让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法定程序‌: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合同转让双方需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并经过商标局的审查与核准后,公告转让事宜,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二、继承转让

继承转让则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商标转让形式,它主要适用于个人及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此时,由法定继承人继受其注册商标。

‌特点与流程‌:

‌法定性‌:继承转让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商标所有权变更,无需双方协商签订转让合同。但继承人需按照法定继承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无偿性‌:与合同转让不同,继承转让通常是无偿的,即继承人无需向原商标所有人支付转让费用。

‌程序要求‌:继承人需向商标局提交继承证明文件及转让申请,经过商标局的审查与核准后完成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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