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企业商标转让的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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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企业商标转让的禁忌

作者:双鸭山鑫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8-19 08:30:43

在宝山区,企业商标转让是一项涉及商业权益和法律规定的复杂交易。为确保商标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企业在进行商标转让时必须注意以下禁忌:

未注册商标的转让:

商标如果没有在商标局注册,就没有法律上的商标专用权。这类商标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因此,转让未注册的商标是无效的,并且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权利不清的转让:

在商标转让前,必须明确商标的注册人(或权利人)。如果商标属于多人共有,未经所有共有人同意,任何单独一方都不能进行转让。此外,转让方必须是注册商标的合法所有人或经过特别授权的代理人。

许可商标未征得被许可人同意的转让:

如果商标已经许可他人使用,转让时需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并解除原许可合同。否则,转让可能被视为无效,并可能引发法律诉讼。

分割转让近似商标:

同一注册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不能单独转让。这是为了防止混淆商品来源,保护消费者利益。

未履行法定程序的转让:

双鸭山商标注册转让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签订转让协议、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等。未履行这些程序的转让,其法律效力将受到质疑。

转让有瑕疵的商标:

如果商标存在被撤销、宣告无效或期满未续展的情况,其转让将受到限制。企业在转让前,必须确保商标的法律状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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